时间:2017-05-19 00:00来源:教务处 【字体:大 中 小】
各系(部):
根据《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521教学质量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院教〔2017〕3 号),为鼓励青年教师潜心钻研,积极投身教学一线,学院决定在本学期组织开展2017年“教学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岳毅平院长担任组长,吴鹏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教务处、学生处、各系(部)、中心主任为成员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领导小组下设推荐工作委员会、评审工作委员会和宣传组。推荐工作委员会由各系支部书记、团总支书记和系学生会代表组成,主要负责本系教师的推荐工作;评审委员会由校内外专家组成,主要负责参评人员资料的审核和现场成绩的评定工作;宣传组主要负责此次活动的宣传和推广工作,由新闻传播系疏昊燕副书记任组长,院团委副书记何雯任副组长。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1.“教学之星”候选人必须在我院教学岗位连续工作两年及以上,师德师风良好,近两年(2015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下同)未受到学生或督导教师投诉。
2.教学测评中,排在后40%的教师不得推荐为候选人。
3.已获得或入选省级教学名师、省级专业带头人、省级教坛新秀培养计划的人员不再推荐为候选人。
三、评选程序
1.系部推荐
本次评选活动的推荐工作由推荐委员会负责,各系党总支负责人负责本系推荐人员名单的把关审核。
系部推荐候选人时,分系部推荐(各系党总支书记负责)和学生联名推荐两种,名额不限。候选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爱岗敬业;
(2)主动关心学生成长和进步;
(3)深入学生,积极帮助学生排忧解难;
(4)推荐人员为在本系授课的教师,但不含外聘教师。
各系对推荐人员进行基本条件审核,对推选的候选人,要说明具体推荐理由,并填写附表1。
2.资格审核
教务处结合教师的综合业绩、评选材料,综合协调各系部候选人等方面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审核的候选人,需要填写附件2,并提供附件中有关材料。
3.材料评审
评审工作委员会组织校内外有关专家,从教师的师风师德、调停课情况、教学工作量及完成效果、教案与课件的质量情况、教学测评情况、教研活动、指导学生技能竞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得分满分为100分,占总分数的70%。具体评分标准及项目见附件3。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条件:
(1)候选人必须为专任教师,且具有助教及以上职称。
(2)平均每学期因私调、停(代)课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3)每学期均承担教学任务,且年均教学工作量不低于380课时。
4.现场评审
由评审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和学生代表根据参评候选人现场说课情况进行评分,其中专家评委评分占70%,大众评委评分占30%。
说课(讲课)时间10分钟,由专家评委和学生代表分别现场打分。说课环节评分标准及注意事项见附表4。
四、时间进度安排
1.2017年5月18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确定评选方案及评分标准。
2.2017年5月22日-5月27日,各系部学生推荐候选人。各系(部)组织候选人的公开推荐、选拔和审核工作。确定候选人,填写《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之星”评审表》(附件1),并将评审表及相关材料于5月27日前报教务处。
3.2017年6月5日前,教务处对“教学之星”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进行材料评价,并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候选人进行公示。
4.2017年9月初,聘请校内外专家及学生代表对参评候选人现场说课进行评价。评选结果报院长办公会审定后进行公示。如无异议,则由学院发文公布正式认定。
5.教师节前后,学院将举行表彰大会表彰获奖人员。
6.对于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条件,由系部推荐。
六、其他事项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此次“教学之星”的评选工作,认真组织好本单位“教学之星”候选人的选拔、推荐工作。
2.2015年6月以后进入教学岗位的教师,全员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之星”现场说课评价活动,进行观摩和学习。请各教学系(部)认真组织,并进行现场考勤。
3.获评“教学之星”的教师,直接授予当年教学质量优秀奖,并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民币(税费自理)。学院将在校庆宣传画册及校园的显耀位置张贴照片及个人事迹介绍,以示榜样。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7年5月19日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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